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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7月

奋斗百年路 启航新征程 ——集团党委开展庆祝建党100年主题党日活动

中,本次活动拉开帷幕。由集团董事局主席花世华领誓,全体党员同志面对鲜红的党旗重温了入党誓词。党员们目光坚定、神情肃穆,牢记党员第一身份,坚定理想信念,铭记使命责任。在党委工作述职环节,集团党委副书记黄俭忠从强化基层党组织建设,打造“红色铁军”中联特色党建文化,总结提炼“三专、三融、三促”党建工作法,加强流动党员管理,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坚持以党建带工建,深入开展党建联盟,热心社会公益事业共八个方面回顾了集团党委近年来的主要工作情况。他表示,集团党委将立根谋远、与时俱进,以抓规范、学示范、促融合来进一步提升公司的党建实力,把党建成果转化为发展动力,以实干成就未来。随后,全体与会人员观看了中联世纪建设集团党建宣传片。集团自成立以来,始终坚持党建引领、秉持家国情怀、担当社会责任。在迎接建党百年之际,集团在坚持健康平稳发展的同时,也向我党交出了一份一流的党建答卷。活动中,由集团党委副书记黄俭忠向过“政治生日”的党员同志们赠送了贺卡和祝福。让党员感受到来自组织的关怀和温暖,激励着党员干部以更加坚定的信念、更加高昂的斗志,全力以赴投入到工作中去。党员张佳敏作为代表发表了感言。她以“珍惜、责任、感恩”六个字来表达自己过政治生日的感想。一是要珍惜自身的政治生命、珍惜工作岗位,不辜负组织的信任、公司的培养;二是要用强烈的责任心统领思想和行为,对待每一项工作任务都要高标准、严要求;三是时刻以感恩之心对待公司、同事和他人。在今后的工作中,听党话跟党走,时刻维护党的荣誉,以更高的标准完成党交给的各项任务。随后,集团党委委员、工会主席张建达宣读了《2021年度“先进党支部、优秀党员”表彰决定》。优秀党员代表周玉堂进行了发言。他在发言中讲到,将决不辜负党组织的殷切期望,弘扬“公仆”和“工匠”精神,立足新时代,守望新征程,发扬党员的先锋模范带头作用,在大爱无疆的人生路上、在平凡的工作岗位上做出新的贡献。在观看党史纪录片环节,全体与会人员观看了纪录片《精神的力量,人民至上》 ,进一步加深对我党百年历史的认识,力求在今后的工作生活中传承弘扬中国共产党宝贵的精神财富,继续谱写出更加出彩的绚丽篇章!集团董事局主席花世华在活动上作重要讲话。他首先简单回顾了中国共产党成立百年来的艰苦奋斗历程,号召集团上下全体党员和员工都能够从党史中汲取力量,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用实际行动践行初心使命。他指出,今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中联人要始终传承听党话、跟党走的红色基因,以党建统领发展全局,保持艰苦奋斗的昂扬精神。为了坚定不移推进企业平稳快速发展,全体党员和员工都应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以公司集体利益为重;牢记责任担当,坚守清正廉洁的本色,奋力书写集团高质量发展的时代答卷。活动过程中,还穿插了多项文艺节目表演环节。董事局主席花世华深情演唱的一曲《我的中国心》唱出的是拳拳赤子心、殷殷爱国情;诗朗诵《党旗颂》表达了对党旗的无尽守护和信仰之情; 表演唱《逛正余》则唱出了家乡发展的日新月异、欣欣向荣之景;大合唱《歌唱祖国》中饱含着中联人对伟大祖国的热爱和对新时代美好生活的讴歌。最后,在全场与会人员共同高唱《没有共产党就没有新中国》的歌声中,主题党日活动正式结束。奋斗百年路,启航新征程。中联世纪建设集团定将不忘初心、牢记使命,让红色基因引领企业迈向高质量发展的快车道,以促进企业健康发展的实践,为党和人民的事业凝心聚力、添砖加瓦,用勤奋与汗水谱出共产党人的新华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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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6月

庆祝建党百年 | 参观南湖革命圣地 践行传承红船精神

纪念馆内,大家先后参观了“救死图存”“开天辟地”“光辉历程”“走向复兴”四个展览板块,认真观看每一件历史展品,沿着中国共产党100周年的光辉历程,真切感受革命先辈追求理想、前赴后继、不畏牺牲的奋斗初心与革命精神。在南湖湖心岛,全体党员瞻仰了中共一大会址的南湖红船,重温中国共产党于嘉兴南湖畔启幕的光荣发展征程,共同体悟“红船精神”。此次参观学习活动引导全体党员以革命先辈的光荣事迹为指引,自觉加强党性修养,永远听党话、跟党走,坚守党的初心和使命,做好本职工作,以实际行动和优异成绩庆祝中国共产党建党100周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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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6月

租赁住房加速落地,15个大型租赁社区已入市或即将入市

0个城市人民政府负责人分两批参加。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副部长倪虹出席会议并讲话。此后,这40个城市将大力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促进解决新市民、青年人住房困难问题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事实上,城市住房领域的矛盾,随着年轻一代租房者的消费升级,在租赁市场上尤其突出。规模化“大型租赁社区”的优质、生态、稳定和长效,对住房租赁市场的发展,构建新时代住房制度改革和长效机制建设,提供了有益的探索和实践价值。在政策红利、市场需求以及供应加大的多重加持下,越来越多的公寓运营机构加入到“大型租赁社区”这片蓝海。据公开资料不完全统计,目前已有15个不同背景的已入市或即将入市的“大型租赁社区”标杆项目,“社区化”已然成为租赁行业变革的“新航向”。注:“大型租赁社区”指可容纳1000人及以上规模的租赁居住集群01重点城市租赁用地不低于10%2021年“两会”政府工作报告中,“租赁住房”、“长租房”等关键词多次被提及。具体来看,住房租赁发展方向包括:“租售并举”仍是租赁行业最强基本面,通过增加土地供应、安排专项资金、集中建设等办法,切实增加保障性租赁住房和共有产权住房供给,规范发展长租房市场,降低租赁住房税费负担等。新年伊始,重点22城供地“两集中” 政策推出,明确要求重点城市在年度计划中要单列租赁住房用地,占比一般不低于10%。在克而瑞租售长期关注的核心八城中,以一线城市北京为例,2021年北京计划安排住宅用地1060公顷,较2020年计划安排量增加60公顷。与此同时,土地供应向租赁住宅倾斜,在单列租赁住宅用地的基础上,按照商品房供应下限等比例安排租赁住宅供应指标,将租赁住宅占住宅用地比重由2020年的13%提高到28.3%。二线城市以南京为例,4月9日晚间,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发布了2021年度商品住宅用地供应计划的有关说明。说明显示,南京全市2021年租赁住房用地供应面积目标为87.15公顷,能够提供租赁住房205万平方米,约3.6万套,租赁住宅占住宅用地比重由2020年的2%提高到9.5%。表:核心八城2020年、2021年住宅用地供地情况(万方,%)数据来源:公开资料,克而瑞租售整理住房租赁市场的发展由供应侧推动,如今土地供应政策向租赁用地倾斜,未来随着租赁用地的分批次集中入市,特大型城市、重点城市的租赁住房供给将进一步扩大。0215个“大型租赁社区”入市或即将入市自2020年以来,“大型租赁社区”便成为了租赁行业的热度词汇,“大型租赁社区”即由若干集中式租赁住房组成的、可容纳千人规模租赁居住的集群。在我国,从1980年代的租住公房,到后期的廉租房社区,再到当今部分地区存在的集宿区,都是由多栋住房物业组成的租赁社区,并配备有满足租赁人群日常所需的公共活动空间。传统的租赁社区,多将重点放在庞大租赁人口的生理需求上,往往忽略了社区人群的精神需求。随着新时代租赁群体价值观、消费观的改变,新时代的“大型租赁社区”,被赋予了新的意义。不再仅仅是物业层面的集合,还是“多业态”的集合,除居住之外,同时关注人群共享、生活、交流、健康以及精神需求,配套办公、商业、教育、医疗、艺术、娱乐等多业态融合的公共活动空间,构建满足大批具有相同兴趣、文化偏好和价值观的租住群体生活全链条,甚至于全生命周期需求的租住生活共享空间,这也从实质意义上响应了国家号召的“租购同权”。图:2020年我国四大一线城市不同体量集中式租赁公寓体量情况(单位:%)数据来源:公开资料,克而瑞租售整理从目前来看,截至2021年4月,我国上海、北京、深圳、广州四大一线城市的集中式长租公寓中,项目体量超500间的中、大型租赁公寓项目仅占6%,其中,上海、深圳项目最多。虽然目前我国中、大型租赁项目相对较少,但规模化发展、集约化管理在发达国家成熟的租赁市场中早已应用。数据显示,2008年,美国单体量20户以上的大型租赁房屋占比就已有19%。十年来,该类型租赁项目占比更是显著增加,至2018年占比已高达23%。可以预见,未来大规模、集中式管理是租赁市场的必然发展趋势。据克而瑞租售整理公开资料不完全统计,目前已有15个不同背景的已入市或即将入市的“大型租赁社区”标杆项目,上海项目依然是最多的。表:15个已入市或即将入市的“大型租赁社区”数据来源:公开资料,克而瑞租售整理注:“大型租赁社区”指可容纳1000人及以上规模的租赁居住的集群03城市近郊产业园附近成首选作为新兴业态,我国大型租赁社区的运营模式尚在不断摸索前进中。从现有的15个已入市或即将入市的大型租赁社区标杆项目的运营情况来看,相较于对地段、区位有较高要求的集中式白领公寓而言,在项目选址上,大型租赁社区多落位于城市近郊区。一方面,受大城市中心区域的地产资源趋于饱和影响,大型租赁社区的主要来源为城市郊区的工业厂房改建、15%自持住宅用地以及租赁用地建设;另一方面,由于大型租赁社区体量较大,建设成本较高,这些位于城市外围的资产具有显著的拿地成本优势。与此同时,随着城市“产城融合”的推进,在国家“职住平衡”的号召下,产业聚集区成为了大型租赁社区的重要抓手。数据显示,15个项目中,有10个项目落位于产业园中或产业园周边。由于大型租赁社区项目多位于城市郊区,周边可依赖的交通、商业、教育、医疗资源较少,因而,比起商品住宅的社区景观和配套打造,租赁社区更多考虑的是人们在社区内的共享、交流、生活、娱乐,从而配备一定比例的商业、办公区域甚至酒店会所。从目前的案例来看,各大大型租赁社区基本上都自带社区基础配套,基本上可以满足社区内租户的基本需求。从目前已开业的项目租金价格与周边个人租赁价格进行比较分析发现,各个项目的溢价情况存在较大差异,部分项目存在明显价格优势,如润家乐璟东景生活社区、自如里·广州黄埔凯得家青年社区、乐乎·张郭庄京盛时代社区和城投宽庭-湾谷社区,这四个项目的出租率皆保持在95%的水平以上。由此可见,部分“大型租赁社区”颇受市场欢迎。2021年,伴随租赁用地入市,将是我国租赁社区加速落地的一年,“大型租赁社区”是租赁产品中的新生力量,被赋予着新的意义与期望。目前我国“大型租赁社区”尚处于发展起步阶段,这个赛道能走多远尚未可知。相信随着项目源源不断地入市,数据与经验不断积累,理解与研究更加深入,中国终将探索出符合国情的、真正落实“租购同权”的大型租赁社区发展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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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6月

15个新一线城市人口变化:成都10年增量最大

长沙、东莞、佛山、宁波、青岛和沈阳成为了2021年的新一线城市。11个新一线城市超千万,重庆超3000万数据显示,15个城市中,有11个城市常住人口超过了1000万大关,分别是重庆、成都、天津、西安、苏州、郑州、武汉、杭州、东莞、青岛和长沙。其中两个城市超过2000万,即西南地区的重庆和成都。直辖市重庆以3205.42万人居新一线城市第一位,也居全国所有城市第一位。重庆总面积达到8.24万平方公里,相当于一个中等省份。根据重庆市统计局发布的重庆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公报,分区域看,主城都市区常住人口为2112.24万人,占65.90%,其中中心城区常住人口为1034.35万人,占32.27%,主城新区常住人口为1077.89万人,占33.63%;渝东北三峡库区城镇群常住人口为806.46万人,占25.16%;渝东南武陵山区城镇群常住人口为286.72万人,占8.94%。重庆之外,西南地区的另一大城市成都的常住人口超过2000万大关,达到2093.8万人,在新一线城市中位居第二,在所有城市中高居第四,超过了广深这两个一线城市。直辖市天津常住人口达到了1386.61万人,居新一线城市第三位。之后,西安、苏州、郑州、武汉均处于1200万梯队,其中郑州的表现颇为引人关注,人口总量超过了“九省通衢”武汉,成为中部第一人口大市。杭州的人口总量也接近1200万,紧追武汉。杭州规划委员会专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汤海孺对第一财经分析,杭州人口快速增长,主要得益于近年来新经济、数字经济的高速发展,提供了更多的发展机会。5月底,杭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发布《杭州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草案),提出至2035年,常住人口规模1500万人左右,服务管理人口规模2000万人左右。东莞、青岛和长沙属于千万人口城市行列的新成员。其中,东莞成为继广州、深圳后,广东省第三个常住人口1000万以上的人口大市。广东省体制改革研究会执行会长彭澎对第一财经记者分析,深圳面积较小,功能外溢多。过去东莞环深圳一带比较兴旺,产业发达、人口多,深圳人过来居住多。近几年在华为带动下,松山湖产业园崛起,带动周边区域人口大增。11个千万人口城市之外,佛山、宁波、南京和沈阳4个城市虽低于1000万大关,但也都超过了900万人,这些城市也是未来我国千万人口城市的重要后备力量。其中,南京的人口为931.47万人,是目前我国经济总量前十强城市中,唯一一个常住人口低于1000万大关的城市,未来南京仍需要继续做大做强中心城市平台,提升省会城市的首位度。成都增量最大,西安增速最快从近十年的变化来看,15个城市中,有13个城市常住人口增量超过100万人,其中有10个城市增量超过200万人,增量前三位的城市均为国家中心城市。增量位居第一的是成都,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成都常住人口增加581.89万人。在全国所有城市中,这一增量仅次于一线城市深圳和广州,位居第三。十年间四川全省人口进一步向首位城市成都聚集,成都在四川省的人口占比从2010年的18.8%增长到25.02%。成都市统计局的分析指出,自1953年第一次全国人口普查以来,成都市常住人口总量呈持续上升的态势,过去十年的年均增速更是居历次普查之首。成都人口吸引力和集聚度的不断提升,与城市能级提升相匹配,充分彰显了城市强大的吸引力,与近年来成都市持续推动城市功能定位、营城逻辑、治理方式全方位变革,加速优化城市空间结构,不断改善创业就业环境,加快建设高品质生活宜居地密切相关。成都之后,另一个西部城市西安十年人口增加了448.51万人,增量在新一线城市中位居第二,在全国所有城市中位居第四。增速方面,西安人口十年增幅高达52.97%,在15个新一线城市中领跑,也是唯一一个增幅超过50%的城市。陕西省城市经济文化研究会会长张宝通对第一财经记者分析,这些年来,西咸新区交由西安代管,西安的招商引资力度很大,很多大项目来了之后,人才也随之集聚。同时,西安大力放开落户门槛,吸引了相当多人才。此外,西安作为大西北的龙头城市,其所在的周边地区没有能与西安匹敌的中心城市,西安对周边地区的集聚能力很强。张宝通分析,西安的高等教育实力非常强,位居全国前列,国防科技水平在全国领先,但由于民营经济发展比较滞后,导致西安的科研成果很多在广东、长三角等地转化。因此西安必须加快民营科技发展,才能更好地承接与融合。另外一个国家中心城市郑州常住人口比2010年增加397万人,在15个新一线城市中位居第三,十年增长46.07%,在15个城市中位居第二。郑州所在的河南是我国户籍人口第一大省,户籍人口过亿,常住人口也达到了9936万人,郑州作为省会,经济腹地相当大。2008年以后,通过打造临空经济产业,郑州航空港经济区实现快速发展,产业的快速发展吸引了人口加快向郑州集聚。长沙常住人口十年增长42.64%,在15城中增速位居第三,人口总量占湖南全省的比重从10.72%提升到15.12%,提升了4.4个百分点。湖南省社科院城市发展研究中心主任、研究员童中贤分析,长沙人口快速增长,与长沙近年来装备制造、文化娱乐等产业快速发展有关,产业发展提供了大量就业机会,吸引周边地区人口流入。以装备制造业为例,近年来长沙涌现出了三一重工、中联重科、山河智能等装备制造企业。在文化产业方面,长沙也产生了茶颜悦色等网红品牌。此外,近十年,杭州、重庆、长沙这三个城市的常住人口增量也都超过了300万大关;武汉、佛山、苏州和东莞的增量超200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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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6月

政治局会议:防止以学区房等名义炒作房价

待一季度经济数据,当前经济恢复不均衡、基础不稳固。要用好稳增长压力较小的窗口期,推动经济稳中向好,凝神聚力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打通国内大循环、国内国际双循环堵点,为“十四五”时期我国经济发展提供持续动力。会议要求,要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准确把握新发展阶段,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慎终如始抓好疫情防控。要精准实施宏观政策,保持宏观政策连续性、稳定性、可持续性,不急转弯,把握好时度效,固本培元,稳定预期,保持经济运行在合理区间,使经济在恢复中达到更高水平均衡。积极的财政政策要落实落细,兜牢基层“三保”底线,发挥对优化经济结构的撬动作用。稳健的货币政策要保持流动性合理充裕,强化对实体经济、重点领域、薄弱环节的支持。保持人民币汇率在合理均衡水平上的基本稳定。会议强调,要引领产业优化升级,强化国家战略科技力量,积极发展工业互联网,加快产业数字化。要有序推进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积极发展新能源。要促进国内需求加快恢复,促进制造业投资和民间投资尽快恢复,做好国家重大项目用地等要素保障,制定促进共同富裕行动纲要,以城乡居民收入普遍增长支撑内需持续扩大。要推进改革开放,深入实施国企改革三年行动方案,优化民营经济发展环境,加快建设各类高水平开放平台,推动共建“一带一路”高质量发展。要防范化解经济金融风险,建立地方党政主要领导负责的财政金融风险处置机制。要加强和改进平台经济监管,促进公平竞争。要保障和改善民生,强化就业优先政策,做好高校毕业生等重点群体就业,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在乡村振兴中持续改善脱贫人口生活,做好重要民生商品保供稳价。要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增加保障性租赁住房和共有产权住房供给,防止以学区房等名义炒作房价。要坚持不懈抓好安全生产。要始终绷紧疫情防控这根弦,坚持外防输入、内防反弹,抓好疫苗接种,推进疫情国际联防联控。会议指出,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是近年来开展的一次重大国情国力调查,也是党和国家机构改革后统一开展的自然资源基础调查,对调查中反映出的问题,要高度重视、深入分析,采取有针对性措施切实加以解决。会议强调,要坚持最严格耕地保护制度,优化调整农村用地布局,确定各地耕地保有量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任务,规范耕地占补平衡,确保可以长期稳定利用的耕地总量不再减少。要压实地方各级党委和政府责任,实行党政同责,从严查处各类违法违规占用耕地或改变耕地用途行为,遏制耕地“非农化”、严格管控“非粮化”,对在耕地保护方面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失职渎职的,要严肃追究责任。要坚持系统观念,加强顶层规划,因地制宜,统筹生态建设。要坚持节约集约,合理确定新增建设用地规模,提高土地开发利用效率。要继续推动城乡存量建设用地开发利用,完善政府引导市场参与的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政策体系。要强化土地使用标准和节约集约用地评价,大力推广节地模式。要加强调查成果共享应用,在此基础上做好国土空间规划,调整并进一步明确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要深入开展资源国情宣传教育,推动全社会牢固树立资源节约利用意识。会议指出,组织严密是党的光荣传统和独特优势,制定出台《中国共产党组织工作条例》,对于坚持和加强党对组织工作的全面领导、深入贯彻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推进组织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全面提高组织工作质量,具有重要意义。会议强调,做好新时代组织工作,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组织路线为政治路线服务,把党的领导贯彻到组织工作各方面全过程。要加强党的组织体系建设,健全维护党的集中统一的组织制度,完善上下贯通、执行有力的组织体系,不断增强党的政治领导力、思想引领力、群众组织力、社会号召力。要贯彻党管干部原则,坚持好干部标准,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五湖四海、任人唯贤,坚持正确选人用人导向,着力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要贯彻党管人才原则,构建科学规范、开放包容、运行高效的人才发展治理体系,努力建设一支矢志爱国奋斗、勇于创新创造的优秀人才队伍。各级党委(党组)要主动承担起抓好组织工作的领导责任,加强系统谋划、统筹协调、把关定向,不断提高强组织、抓班子、带队伍、育人才的能力,为组织工作创造良好条件、营造良好环境。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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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6月

5月全国300个城市土地出让金总额实现7665亿元

16%,较上月减少8个百分点;其中住宅类用地平均溢价率为17%,较上月减少9个百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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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6月

房山区西潞街道夏庄村集体租赁住房项目顺利举行主体封顶仪式

p;仪式上,施工方代表项目经理李立新首先致辞。他指出该项目自开工以来面对抗击新冠肺炎和常态化疫情防控、市场行情波动等复杂形势的考验,全体参建人员科学部署、稳步推进,在各相关方的支持和监管下实现阶段性胜利。下一步,项目部将继续发扬求真务实、不畏艰难、通力协作的工作作风,重质量、保安全、按计划地精心组织好后续的工程建设,确保项目顺利竣工。监理方项目总监代表王奎胜在讲话中向该项目按照预定目标顺利封顶表示了祝贺,对参建单位的辛苦付出表示感谢,并希望施工单位能够再接再厉按时完工,让工程充分发挥出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中联世纪建设集团总裁李义在仪式上发表致辞,他强调房山区西潞街道夏庄村集体租赁住房项目是我集团在京承建的品牌项目,自2019年开工以来,组建了优秀的项目管理团队,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在施工过程中得到了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给予的大力支持和帮助,使得项目工程顺利开展,希望在后续工程中能够精心施工、保证质量、按期竣工,为建设单位和业主交付出满意、合格、放心的工程。建设方代表雄越地产常务副总经理万晓东在致辞中表示,项目建设始终遵循“诚信为本、科学公正、精心敬业、优质服务”的质量方针,以“团结协作、共创精品”为宗旨创建高标准高质量的优质工程。主体结构的竣工封顶会更加督促全体参建人员再接再厉、进一步严把质量关,加强安全管理、加快施工进度、打造精品项目,树立企业和项目品牌,以更饱满的热情更卓越的品质和更完善的服务回报大家、回报社会,让夏庄居民感受到企业发展带来的福利。随后,北京雄越控股集团副董事长王鹏飞先生宣布房山区西潞街道夏庄村集体租赁住房项目工程正式封顶! 仪式最后,随着各位领导嘉宾共同为主体工程浇筑了最后一罐混凝土,标志着项目主体结构喜封金顶启动仪式圆满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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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5月

乡村振兴促进法:严控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

农田。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推进农村土地整理和农用地科学安全利用,加强农田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农业生产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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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5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全文)

全面进步、农民全面发展,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制定本法。  第二条 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开展促进乡村产业振兴、人才振兴、文化振兴、生态振兴、组织振兴,推进城乡融合发展等活动,适用本法。  本法所称乡村,是指城市建成区以外具有自然、社会、经济特征和生产、生活、生态、文化等多重功能的地域综合体,包括乡镇和村庄等。  第三条 促进乡村振兴应当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统筹推进农村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充分发挥乡村在保障农产品供给和粮食安全、保护生态环境、传承发展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等方面的特有功能。  第四条 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应当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乡村振兴道路,促进共同富裕,遵循以下原则:  (一)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在干部配备上优先考虑,在要素配置上优先满足,在资金投入上优先保障,在公共服务上优先安排;  (二)坚持农民主体地位,充分尊重农民意愿,保障农民民主权利和其他合法权益,调动农民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维护农民根本利益;  (三)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统筹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统治理,推动绿色发展,推进生态文明建设;  (四)坚持改革创新,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高质量发展,不断解放和发展乡村社会生产力,激发农村发展活力;  (五)坚持因地制宜、规划先行、循序渐进,顺应村庄发展规律,根据乡村的历史文化、发展现状、区位条件、资源禀赋、产业基础分类推进。  第五条 国家巩固和完善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发展壮大农村集体所有制经济。  第六条 国家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的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推动城乡要素有序流动、平等交换和公共资源均衡配置,坚持以工补农、以城带乡,推动形成工农互促、城乡互补、协调发展、共同繁荣的新型工农城乡关系。  第七条 国家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大力弘扬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加强乡村优秀传统文化保护和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繁荣发展乡村文化。  每年农历秋分日为中国农民丰收节。  第八条 国家实施以我为主、立足国内、确保产能、适度进口、科技支撑的粮食安全战略,坚持藏粮于地、藏粮于技,采取措施不断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建设国家粮食安全产业带,完善粮食加工、流通、储备体系,确保谷物基本自给、口粮绝对安全,保障国家粮食安全。  国家完善粮食加工、储存、运输标准,提高粮食加工出品率和利用率,推动节粮减损。  第九条 国家建立健全中央统筹、省负总责、市县乡抓落实的乡村振兴工作机制。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乡村振兴促进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并建立乡村振兴考核评价制度、工作年度报告制度和监督检查制度。  第十条 国务院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负责全国乡村振兴促进工作的统筹协调、宏观指导和监督检查;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有关的乡村振兴促进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乡村振兴促进工作的统筹协调、指导和监督检查;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有关的乡村振兴促进工作。  第十一条 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乡村振兴促进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鼓励、支持人民团体、社会组织、企事业单位等社会各方面参与乡村振兴促进相关活动。  对在乡村振兴促进工作中作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二章 产业发展  第十二条 国家完善农村集体产权制度,增强农村集体所有制经济发展活力,促进集体资产保值增值,确保农民受益。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坚持以农民为主体,以乡村优势特色资源为依托,支持、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推动建立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和经营体系,推进数字乡村建设,培育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促进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  第十三条 国家采取措施优化农业生产力布局,推进农业结构调整,发展优势特色产业,保障粮食和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和质量安全,推动品种培优、品质提升、品牌打造和标准化生产,推动农业对外开放,提高农业质量、效益和竞争力。  国家实行重要农产品保障战略,分品种明确保障目标,构建科学合理、安全高效的重要农产品供给保障体系。  第十四条 国家建立农用地分类管理制度,严格保护耕地,严格控制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严格控制耕地转为林地、园地等其他类型农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确保耕地总量不减少、质量有提高。  国家实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制度,建设粮食生产功能区、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建设并保护高标准农田。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推进农村土地整理和农用地科学安全利用,加强农田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农业生产条件。  第十五条 国家加强农业种质资源保护利用和种质资源库建设,支持育种基础性、前沿性和应用技术研究,实施农作物和畜禽等良种培育、育种关键技术攻关,鼓励种业科技成果转化和优良品种推广,建立并实施种业国家安全审查机制,促进种业高质量发展。  第十六条 国家采取措施加强农业科技创新,培育创新主体,构建以企业为主体、产学研协同的创新机制,强化高等学校、科研机构、农业企业创新能力,建立创新平台,加强新品种、新技术、新装备、新产品研发,加强农业知识产权保护,推进生物种业、智慧农业、设施农业、农产品加工、绿色农业投入品等领域创新,建设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推动农业农村创新驱动发展。  国家健全农业科研项目评审、人才评价、成果产权保护制度,保障对农业科技基础性、公益性研究的投入,激发农业科技人员创新积极性。  第十七条 国家加强农业技术推广体系建设,促进建立有利于农业科技成果转化推广的激励机制和利益分享机制,鼓励企业、高等学校、职业学校、科研机构、科学技术社会团体、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专业化社会化服务组织、农业科技人员等创新推广方式,开展农业技术推广服务。  第十八条 国家鼓励农业机械生产研发和推广应用,推进主要农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提高设施农业、林草业、畜牧业、渔业和农产品初加工的装备水平,推动农机农艺融合、机械化信息化融合,促进机械化生产与农田建设相适应、服务模式与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相适应。  国家鼓励农业信息化建设,加强农业信息监测预警和综合服务,推进农业生产经营信息化。  第十九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发挥农村资源和生态优势,支持特色农业、休闲农业、现代农产品加工业、乡村手工业、绿色建材、红色旅游、乡村旅游、康养和乡村物流、电子商务等乡村产业的发展;引导新型经营主体通过特色化、专业化经营,合理配置生产要素,促进乡村产业深度融合;支持特色农产品优势区、现代农业产业园、农业科技园、农村创业园、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重点村镇等的建设;统筹农产品生产地、集散地、销售地市场建设,加强农产品流通骨干网络和冷链物流体系建设;鼓励企业获得国际通行的农产品认证,增强乡村产业竞争力。  发展乡村产业应当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和产业政策、环境保护的要求。  第二十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完善扶持政策,加强指导服务,支持农民、返乡入乡人员在乡村创业创新,促进乡村产业发展和农民就业。  第二十一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有利于农民收入稳定增长的机制,鼓励支持农民拓宽增收渠道,促进农民增加收入。  国家采取措施支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为本集体成员提供生产生活服务,保障成员从集体经营收入中获得收益分配的权利。  国家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和涉农企业、电子商务企业、农业专业化社会化服务组织等以多种方式与农民建立紧密型利益联结机制,让农民共享全产业链增值收益。  第二十二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国有农(林、牧、渔)场规划建设,推进国有农(林、牧、渔)场现代农业发展,鼓励国有农(林、牧、渔)场在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中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第二十三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鼓励供销合作社加强与农民利益联结,完善市场运作机制,强化为农服务功能,发挥其为农服务综合性合作经济组织的作用。  第三章 人才支撑  第二十四条 国家健全乡村人才工作体制机制,采取措施鼓励和支持社会各方面提供教育培训、技术支持、创业指导等服务,培养本土人才,引导城市人才下乡,推动专业人才服务乡村,促进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  第二十五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农村教育工作统筹,持续改善农村学校办学条件,支持开展网络远程教育,提高农村基础教育质量,加大乡村教师培养力度,采取公费师范教育等方式吸引高等学校毕业生到乡村任教,对长期在乡村任教的教师在职称评定等方面给予优待,保障和改善乡村教师待遇,提高乡村教师学历水平、整体素质和乡村教育现代化水平。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加强乡村医疗卫生队伍建设,支持县乡村医疗卫生人员参加培训、进修,建立县乡村上下贯通的职业发展机制,对在乡村工作的医疗卫生人员实行优惠待遇,鼓励医学院校毕业生到乡村工作,支持医师到乡村医疗卫生机构执业、开办乡村诊所、普及医疗卫生知识,提高乡村医疗卫生服务能力。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培育农业科技人才、经营管理人才、法律服务人才、社会工作人才,加强乡村文化人才队伍建设,培育乡村文化骨干力量。  第二十六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加强职业教育和继续教育,组织开展农业技能培训、返乡创业就业培训和职业技能培训,培养有文化、懂技术、善经营、会管理的高素质农民和农村实用人才、创新创业带头人。  第二十七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教育行政部门应当指导、支持高等学校、职业学校设置涉农相关专业,加大农村专业人才培养力度,鼓励高等学校、职业学校毕业生到农村就业创业。  第二十八条 国家鼓励城市人才向乡村流动,建立健全城乡、区域、校地之间人才培养合作与交流机制。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立鼓励各类人才参与乡村建设的激励机制,搭建社会工作和乡村建设志愿服务平台,支持和引导各类人才通过多种方式服务乡村振兴。  乡镇人民政府和村民委员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为返乡入乡人员和各类人才提供必要的生产生活服务。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提供相关的福利待遇。  第四章 文化繁荣  第二十九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开展新时代文明实践活动,加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不断提高乡村社会文明程度。  第三十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丰富农民文化体育生活,倡导科学健康的生产生活方式,发挥村规民约积极作用,普及科学知识,推进移风易俗,破除大操大办、铺张浪费等陈规陋习,提倡孝老爱亲、勤俭节约、诚实守信,促进男女平等,创建文明村镇、文明家庭,培育文明乡风、良好家风、淳朴民风,建设文明乡村。  第三十一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健全完善乡村公共文化体育设施网络和服务运行机制,鼓励开展形式多样的农民群众性文化体育、节日民俗等活动,充分利用广播电视、视听网络和书籍报刊,拓展乡村文化服务渠道,提供便利可及的公共文化服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支持农业农村农民题材文艺创作,鼓励制作反映农民生产生活和乡村振兴实践的优秀文艺作品。  第三十二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保护农业文化遗产和非物质文化遗产,挖掘优秀农业文化深厚内涵,弘扬红色文化,传承和发展优秀传统文化。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传统村落和乡村风貌、少数民族特色村寨的保护,开展保护状况监测和评估,采取措施防御和减轻火灾、洪水、地震等灾害。  第三十三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坚持规划引导、典型示范,有计划地建设特色鲜明、优势突出的农业文化展示区、文化产业特色村落,发展乡村特色文化体育产业,推动乡村地区传统工艺振兴,积极推动智慧广电乡村建设,活跃繁荣农村文化市场。  第五章 生态保护  第三十四条 国家健全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制度和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实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工程,加强乡村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绿化美化乡村环境,建设美丽乡村。  第三十五条 国家鼓励和支持农业生产者采用节水、节肥、节药、节能等先进的种植养殖技术,推动种养结合、农业资源综合开发,优先发展生态循环农业。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加强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推进农业投入品减量化、生产清洁化、废弃物资源化、产业模式生态化,引导全社会形成节约适度、绿色低碳、文明健康的生产生活和消费方式。  第三十六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实施国土综合整治和生态修复,加强森林、草原、湿地等保护修复,开展荒漠化、石漠化、水土流失综合治理,改善乡村生态环境。  第三十七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建立政府、村级组织、企业、农民等各方面参与的共建共管共享机制,综合整治农村水系,因地制宜推广卫生厕所和简便易行的垃圾分类,治理农村垃圾和污水,加强乡村无障碍设施建设,鼓励和支持使用清洁能源、可再生能源,持续改善农村人居环境。  第三十八条 国家建立健全农村住房建设质量安全管理制度和相关技术标准体系,建立农村低收入群体安全住房保障机制。建设农村住房应当避让灾害易发区域,符合抗震、防洪等基本安全要求。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农村住房建设管理和服务,强化新建农村住房规划管控,严格禁止违法占用耕地建房;鼓励农村住房设计体现地域、民族和乡土特色,鼓励农村住房建设采用新型建造技术和绿色建材,引导农民建设功能现代、结构安全、成本经济、绿色环保、与乡村环境相协调的宜居住房。  第三十九条 国家对农业投入品实行严格管理,对剧毒、高毒、高残留的农药、兽药采取禁用限用措施。农产品生产经营者不得使用国家禁用的农药、兽药或者其他有毒有害物质,不得违反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和国家有关规定超剂量、超范围使用农药、兽药、肥料、饲料添加剂等农业投入品。  第四十条 国家实行耕地养护、修复、休耕和草原森林河流湖泊休养生息制度。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依法划定江河湖海限捕、禁捕的时间和区域,并可以根据地下水超采情况,划定禁止、限制开采地下水区域。  禁止违法将污染环境、破坏生态的产业、企业向农村转移。禁止违法将城镇垃圾、工业固体废物、未经达标处理的城镇污水等向农业农村转移。禁止向农用地排放重金属或者其他有毒有害物质含量超标的污水、污泥,以及可能造成土壤污染的清淤底泥、尾矿、矿渣等;禁止将有毒有害废物用作肥料或者用于造田和土地复垦。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采取措施,推进废旧农膜和农药等农业投入品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推进农作物秸秆、畜禽粪污的资源化利用,严格控制河流湖库、近岸海域投饵网箱养殖。  第六章 组织建设  第四十一条 建立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民主协商、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科技支撑的现代乡村社会治理体制和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社会治理体系,建设充满活力、和谐有序的善治乡村。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乡镇人民政府社会管理和服务能力建设,把乡镇建成乡村治理中心、农村服务中心、乡村经济中心。  第四十二条 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和有关规定发挥全面领导作用。村民委员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等应当在乡镇党委和村党组织的领导下,实行村民自治,发展集体所有制经济,维护农民合法权益,并应当接受村民监督。  第四十三条 国家建立健全农业农村工作干部队伍的培养、配备、使用、管理机制,选拔优秀干部充实到农业农村工作干部队伍,采取措施提高农业农村工作干部队伍的能力和水平,落实农村基层干部相关待遇保障,建设懂农业、爱农村、爱农民的农业农村工作干部队伍。  第四十四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构建简约高效的基层管理体制,科学设置乡镇机构,加强乡村干部培训,健全农村基层服务体系,夯实乡村治理基础。  第四十五条 乡镇人民政府应当指导和支持农村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规范化、制度化建设,健全村民委员会民主决策机制和村务公开制度,增强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监督能力。  第四十六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引导和支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发挥依法管理集体资产、合理开发集体资源、服务集体成员等方面的作用,保障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独立运营。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支持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农业企业等多种经营主体,健全农业农村社会化服务体系。  第四十七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加强基层群团组织建设,支持、规范和引导农村社会组织发展,发挥基层群团组织、农村社会组织团结群众、联系群众、服务群众等方面的作用。  第四十八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基层执法队伍建设,鼓励乡镇人民政府根据需要设立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在村民委员会建立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和人民调解工作,健全乡村矛盾纠纷调处化解机制,推进法治乡村建设。  第四十九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健全农村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加强农村警务工作,推动平安乡村建设;健全农村公共安全体系,强化农村公共卫生、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应急救援、应急广播、食品、药品、交通、消防等安全管理责任。  第七章 城乡融合  第五十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协同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和新型城镇化战略的实施,整体筹划城镇和乡村发展,科学有序统筹安排生态、农业、城镇等功能空间,优化城乡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等布局,逐步健全全民覆盖、普惠共享、城乡一体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加快县域城乡融合发展,促进农业高质高效、乡村宜居宜业、农民富裕富足。  第五十一条 县级人民政府和乡镇人民政府应当优化本行政区域内乡村发展布局,按照尊重农民意愿、方便群众生产生活、保持乡村功能和特色的原则,因地制宜安排村庄布局,依法编制村庄规划,分类有序推进村庄建设,严格规范村庄撤并,严禁违背农民意愿、违反法定程序撤并村庄。  第五十二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统筹规划、建设、管护城乡道路以及垃圾污水处理、供水供电供气、物流、客运、信息通信、广播电视、消防、防灾减灾等公共基础设施和新型基础设施,推动城乡基础设施互联互通,保障乡村发展能源需求,保障农村饮用水安全,满足农民生产生活需要。  第五十三条 国家发展农村社会事业,促进公共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等资源向农村倾斜,提升乡村基本公共服务水平,推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国家健全乡村便民服务体系,提升乡村公共服务数字化智能化水平,支持完善村级综合服务设施和综合信息平台,培育服务机构和服务类社会组织,完善服务运行机制,促进公共服务与自我服务有效衔接,增强生产生活服务功能。  第五十四条 国家完善城乡统筹的社会保障制度,建立健全保障机制,支持乡村提高社会保障管理服务水平;建立健全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确定和基础养老金标准正常调整机制,确保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随经济社会发展逐步提高。  国家支持农民按照规定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鼓励具备条件的灵活就业人员和农业产业化从业人员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等社会保险。  国家推进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统筹发展,提高农村特困人员供养等社会救助水平,加强对农村留守儿童、妇女和老年人以及残疾人、困境儿童的关爱服务,支持发展农村普惠型养老服务和互助性养老。  第五十五条 国家推动形成平等竞争、规范有序、城乡统一的人力资源市场,健全城乡均等的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制度。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促进在城镇稳定就业和生活的农民自愿有序进城落户,不得以退出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等作为农民进城落户的条件;推进取得居住证的农民及其随迁家属享受城镇基本公共服务。  国家鼓励社会资本到乡村发展与农民利益联结型项目,鼓励城市居民到乡村旅游、休闲度假、养生养老等,但不得破坏乡村生态环境,不得损害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的合法权益。  第五十六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促进城乡产业协同发展,在保障农民主体地位的基础上健全联农带农激励机制,实现乡村经济多元化和农业全产业链发展。  第五十七条 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采取措施鼓励农民进城务工,全面落实城乡劳动者平等就业、同工同酬,依法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和社会保障权益。  第八章 扶持措施  第五十八条 国家建立健全农业支持保护体系和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财政投入保障制度。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优先保障用于乡村振兴的财政投入,确保投入力度不断增强、总量持续增加、与乡村振兴目标任务相适应。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依法发行政府债券,用于现代农业设施建设和乡村建设。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完善涉农资金统筹整合长效机制,强化财政资金监督管理,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第五十九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增强脱贫地区内生发展能力,建立农村低收入人口、欠发达地区帮扶长效机制,持续推进脱贫地区发展;建立健全易返贫致贫人口动态监测预警和帮扶机制,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国家加大对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疆地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支持力度。  第六十条 国家按照增加总量、优化存量、提高效能的原则,构建以高质量绿色发展为导向的新型农业补贴政策体系。  第六十一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坚持取之于农、主要用之于农的原则,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调整完善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使用范围,提高农业农村投入比例,重点用于高标准农田建设、农田水利建设、现代种业提升、农村供水保障、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农村土地综合整治、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保护、村庄公共设施建设和管护、农村教育、农村文化和精神文明建设支出,以及与农业农村直接相关的山水林田湖草沙生态保护修复、以工代赈工程建设等。  第六十二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设立的相关专项资金、基金应当按照规定加强对乡村振兴的支持。  国家支持以市场化方式设立乡村振兴基金,重点支持乡村产业发展和公共基础设施建设。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优化乡村营商环境,鼓励创新投融资方式,引导社会资本投向乡村。  第六十三条 国家综合运用财政、金融等政策措施,完善政府性融资担保机制,依法完善乡村资产抵押担保权能,改进、加强乡村振兴的金融支持和服务。  财政出资设立的农业信贷担保机构应当主要为从事农业生产和与农业生产直接相关的经营主体服务。  第六十四条 国家健全多层次资本市场,多渠道推动涉农企业股权融资,发展并规范债券市场,促进涉农企业利用多种方式融资;丰富农产品期货品种,发挥期货市场价格发现和风险分散功能。  第六十五条 国家建立健全多层次、广覆盖、可持续的农村金融服务体系,完善金融支持乡村振兴考核评估机制,促进农村普惠金融发展,鼓励金融机构依法将更多资源配置到乡村发展的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  政策性金融机构应当在业务范围内为乡村振兴提供信贷支持和其他金融服务,加大对乡村振兴的支持力度。  商业银行应当结合自身职能定位和业务优势,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模式,扩大基础金融服务覆盖面,增加对农民和农业经营主体的信贷规模,为乡村振兴提供金融服务。  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农村信用社等农村中小金融机构应当主要为本地农业农村农民服务,当年新增可贷资金主要用于当地农业农村发展。  第六十六条 国家建立健全多层次农业保险体系,完善政策性农业保险制度,鼓励商业性保险公司开展农业保险业务,支持农民和农业经营主体依法开展互助合作保险。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采取保费补贴等措施,支持保险机构适当增加保险品种,扩大农业保险覆盖面,促进农业保险发展。  第六十七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推进节约集约用地,提高土地使用效率,依法采取措施盘活农村存量建设用地,激活农村土地资源,完善农村新增建设用地保障机制,满足乡村产业、公共服务设施和农民住宅用地合理需求。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保障乡村产业用地,建设用地指标应当向乡村发展倾斜,县域内新增耕地指标应当优先用于折抵乡村产业发展所需建设用地指标,探索灵活多样的供地新方式。  经国土空间规划确定为工业、商业等经营性用途并依法登记的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土地所有权人可以依法通过出让、出租等方式交由单位或者个人使用,优先用于发展集体所有制经济和乡村产业。  第九章 监督检查  第六十八条 国家实行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目标责任制和考核评价制度。上级人民政府应当对下级人民政府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目标完成情况等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地方人民政府及其负责人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  第六十九条 国务院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建立客观反映乡村振兴进展的指标和统计体系。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对本行政区域内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情况进行评估。  第七十条 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报告乡村振兴促进工作情况。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报告乡村振兴促进工作情况。  第七十一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每年向上一级人民政府报告乡村振兴促进工作情况。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定期对下一级人民政府乡村振兴促进工作情况开展监督检查。  第七十二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发展改革、财政、农业农村、审计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对农业农村投入优先保障机制落实情况、乡村振兴资金使用情况和绩效等实施监督。  第七十三条 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在乡村振兴促进工作中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的,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追究责任,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违反有关农产品质量安全、生态环境保护、土地管理等法律法规的,由有关主管部门依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章 附  则  第七十四条 本法自2021年6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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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5月

传承张謇精神,凝聚奋进力量

、局长许新海,海门区教育体育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季立新,正余镇党委副书记、镇长王思等领导出席了活动;中联世纪建设集团党委书记、董事局主席花世华,海门农商银行党委副书记、行长左明,海门东洲小学教育管理集团总校长吴建英,东洲小学党总支书记周琳芳等“三方共建”单位领导及党员代表参加了活动。01誓言昭昭讲述赤诚之心主题党日活动在嘹亮的国歌声中拉开了序幕。全体与会同志重温入党誓词,牢记党的宗旨使命。重温入党誓词中联世纪建设集团黄磊、海门农商银行吴佳慧、海门东洲小学原副校长吴季群作为党员代表分别结合各自工作成长历程,分享了他们的入党初心。海门区委教育工委书记、海门区教体局党组书记、局长许新海对三名同志的分享给予了高度肯定,并结合自己的成长经历对党员先进性做了生动诠释,指出奋斗是人生最美的底色,为民是永恒不变的初心。许局长和初心讲述者合影许新海局长分享入党心路历程02政治生日培植奋斗信仰海门区教育体育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季立新,正余镇党委副书记姜丽琴为4月份入党同志发放政治生日贺卡,大家在活动中一同感受昔日入党时的心跳与脉搏,在党性洗礼中重整行装再出发,让党性融入党员干部的血脉,时刻不忘自己从哪里来到哪里去,时刻不忘我是谁、为了谁、依靠谁。为过政治生日党员赠送贺卡和书籍东洲小学的潘樱老师在感言中深情表露了对党的一片赤诚之心:“在这样一个特别的场合,我深刻感受到一种神圣、一种责任、一种使命,将始终以党和人民伟大事业为己任,不负厚望、不辱使命。”东洲小学潘樱老师发表生日感言03学思笃行汲取党史营养南通市委党校崔新进教授以《张謇的实业报国及当代价值》为主题,为与会同志作了一堂生动的讲座。崔教授从炽热的爱国情怀、坚韧的意志品德、超群的学识胆量、深厚的为民情愫等方面阐述了张謇先生质朴的家国情怀。张謇先生创造的不凡的业绩,给我们留下了宝贵的思想和精神财富,他提倡每一位党员都应不断的学习和实践,将“张謇精神”长存心中、内化于心、笃之于行。党课《张謇的实业报国及当代价值》04党史竞答检验学习成果为营造党史学习教育浓厚氛围,推动党员学史明理、学史增信、学史崇德、学史力行,联合党日活动现场还特别设置了党史知识有奖竞答环节。通过党史知识竞答,展现出大家对党史学习的用心和透彻。在座党员纷纷表示要坚持学以致用、做到知行合一,结合本职工作,在各自岗位上做出更大业绩。05学史力行彰显使命担当为认真贯彻省市区委党史学习教育总体部署,深入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中联世纪建设集团、海门农商银行和海门东洲小学共同成立了“同心圆·东洲追梦”计划的公益助学项目,作为为东小师生办实事的一个重要举措,三家单位一致同意继续把“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做深做细,把支持海门教育事业发展作为自己的使命和担当。全体与会党员也纷纷在践行“我为群众办实事”承诺墙上庄严而神圣的签下自己的姓名,一起承诺为建设强富美高的新海门贡献自己的力量!许新海局长“我为群众办实事”承诺签名王思镇长“我为群众办实事”承诺签名06心手相牵传承红色基因“万水千山有多远、万里长征有多难、草鞋踏平无人路、一杆红旗飘在前”,东洲小学黄舒姝老师和女儿顾咿林演唱的红歌《万水千山》让与会同志感受到革命的艰辛,更加珍惜今天的幸福生活。演唱红歌《万水千山》活动最后,正余镇党委副书记、镇长王思对本次主题党日活动进行了点评。她充分肯定了本次活动的成效,认为活动内容丰富、形式多样、创意独特,让所有党员在精神上得到洗礼、视野上得到开阔、思维上得到提升,是一场思想理论上的饕餮盛宴。她希望全镇各党组织要抢抓时代机遇,深入开展“学党史、悟思想、办实事、开新局”各项活动,继承和发扬党的光荣传统,践行党员公开承诺,积极响应群众需求,解放思想,与时俱进,努力工作,以实际行动向党的100周年生日献礼!王思镇长讲话联合党日活动在全体同志共唱《没有共产党就没有新中国》中圆满结束。没有共产党就没有新中国活动结束后,中联世纪建设集团党委书记、董事局主席花世华陪同参会领导共同参观了中联世纪党建活动中心与中联风能自动化车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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