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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价渐趋稳定,楼市调控需要进行策略调整

时间:2019-12-16作者:凤凰网

国家统计局16日发布了2019年11月份70个大中城市商品住宅销售价格变动情况统计数据。初步测算,11月份,一线城市新建商品住宅和二手住宅销售价格同比分别上涨4.9%和1.0%,涨幅比上月分别扩大0.2和0.5个百分点。二线城市新建商品住宅和二手住宅销售价格同比分别上涨7.9%和3.9%,涨幅比上月分别回落0.8和0.5个百分点,均连续7个月回落。三线城市新建商品住宅和二手住宅销售价格同比分别上涨7.0%和4.1%,涨幅比上月分别回落0.7和0.5个百分点,均连续8个月相同或回落。

虽然一线城市房价涨幅出现了小幅反弹,但二、三线城市房价都出现了涨幅连续回落的现象。尤其是三线城市,已经连续8个月出现了涨幅相同或回落现象。就算一线城市房价涨幅出现反弹,也是在连续多月出现回落之后的小幅反弹,并没有影响房价整体稳定的格局。

事实也是,无论是一线城市房价涨幅出现小幅反弹还是二、三线城市涨幅连续相同或回落,从涨落的幅度来看,都是比较小的,也是渐趋稳定的。特别就具体城市来看,在70个大中城市中,10月份有50个城市新建商品房价环比上涨,但是,11月份只有44个出现上涨,减少了6个。这也进一步说明,房价确实朝着稳定有序的方向发展。而从近一段时间以来个别城市试图放松限售的情况来看,也在一定程度上说明房价确实已经进入到价格变局的阶段,一些地方开始试探着用放松限购限售来防止房价的下跌。

实际上,调控发展到今天,已经没有什么侥幸可言。特别是刚刚结束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再度强调了“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更加明确地向市场传递信号,决策层是不可能容忍房价再继续上涨的。稳定房价,才是楼市调控的根本目标。只有各方共同努力,都朝着房价稳定的目标前行,楼市调控才能转向长效管理,开发商也好,居民也罢,才能都真正步入市场轨道,按照市场需求决定房价的高低,而不是受制于某一方。

要知道,住房作为商品,只能按照市场规律运行,由市场供求来决定房价的高低,而不是受制于某一方。而从这些年来的实际情况看,房价基本是被开发商所控制的,购房者根本没有话语权。也就是说,开发商决定怎样的价格,广大居民就只能接受这样的价格,甚至在住房预售以后,还可以通过打官司来按照开发商需要的价格执行。显然,这样的房价是畸形的,也是扭曲的,是损害广大居民利益的。因此,必须通过调控,稳定好房价。在此基础上,规范已经被扭曲的房价关系,把房价能够与市场供求关系真正建立起来,让房价能够按照市场需求变化,从而真正形成市场决定房价变化的格局。

由于房价已经逐步进入到稳定状态,且稳定的趋势越来越明朗。尤其是三四线城市,也出现了连续多月房价涨幅回落的现象。在这样的情况下,楼市调控策略也可以做适度调整,没有必要继续用强势的调控手段,将房价与市场的关系继续弄得那么紧张,而应当将重点放在开发商和炒房客身上,通过金融手段倒逼开发商降价售房。一旦开发商不再死杠房价,并选择主动降价售房,那么,房价的稳定性会进一步增强。

那么,如何才能倒逼开发商主动降价住房呢?有关方面是否可以把信贷手段与开发商降价售房结合起来,凡是主动降价的,可以适当增加信贷资金。降得越多,提供的信贷资金就越多。反之,则坚决控制好信贷笼头,决不放水。必要时,还要抽水。一旦形成这样的机制,开发商就可能不敢再死杠房价。如果开发商不死杠房价了,房价也出现温和下降了,炒房客也就越来越紧张了,就会跟着一起抛售,从而形成房价的进一步稳定下降、温和下降。房价持续稳定了,就能够用更多的长效管理手段,推动房价的进一步稳定,推动市场的稳定,而不是总用调控把房价的涨跌之弦绷得那么紧。

从总体上讲,目前的房价是比较稳定的,发展的趋势也是比较好的。调控政策不需要继续从紧,调控手段也可以更加灵活。尤其是因城施策工作,可以进一步强化,让地方具有更大的自主权。因为,面对房价的稳定,地方也不敢轻易放任房价上涨。否则,也会遇到很多矛盾。真的想放松调控,但能够保证房价稳定的,也可以尝试,未必需要“齐步走”。否则,就无法真正从调控走向长效管理。判断地方对待楼市的态度,只看房价稳定,而不看其他方面。只要能够保证房价稳定,地方就可以尝试放松调控。否则,责任自负。